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,使用中車輛應於2年內依規定登記、領用、懸掛牌照。使用中車輛至112年12月底前免收取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450元規費。 為便利車主明瞭使用車車輛領牌應備證件及騎乘注意事項,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製作微型電動二輪車Q&A懶人包(有多國語言版本),歡迎至監理服務網-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下載使用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car/car/electricBicycles/eBicyclesDo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