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意見信箱:linya@kcg.gov.tw,您可直接點選開啟您的電腦預設的寄信程式,或複製我們的e-mail以其他寄信工具發送。
1.親愛的市民您好,如果有任何寶貴的意見或建議,歡迎您使用本所意見信箱來信告訴我們。
2.請述明具體事項、姓名及聯絡方式(市話、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)等資料,俾利迅速受理回復。
3.建議事項以真實案件為限,本所不受理非理性情緒發洩、謾罵及惡意檢舉之案件。
4.依據本所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規定,於正常上班時間內由專人收件後即分派至相關人員處理,除另有特別規定外,將於3日辦理完竣,並以e-mail或電話通知申請人。
5.陳情或申請案件非屬本所權責者,本所會即刻逕移相關主管機關處理並通知申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