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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內政部公告「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,自113年9月9日起實施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9-11 17:24

    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申請改名登記:以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,申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均須在國內設有戶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
    上版日期:113-09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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