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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【戶政宣導】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,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!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1-12 09:25

    🔶出境連續滿 2 年⬆️

    依規定一定要辦理遷出登記

    戶所於接獲通報時,會通知本人/戶長限期辦理遷出登記;

    未依限辦理者,戶所將依法辦理遷出國外登記。

    🔷出境未滿 2 年,但長期居住國外:

    也可依實際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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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💡辦理遷出登記

    📌線上申辦超便利:本人或戶長以自然人憑證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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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💡戶籍遷出國外後返國時恢復戶籍

    📌本人務必持「中華民國護照」或「入國證明文件」入境

    📌攜帶身分證正本、護照及戶口名簿或單獨立戶證明文件,

    若委託辦理委託書必須親寫親簽唷!!

    📌由本人、戶長或委託他人至「遷入地戶政事務所」辦理遷入登記,當日即可完成恢復戶籍囉!!

    上版日期:115-0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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