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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    內政部公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」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,自114年9月8日起實施!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9-09 16:15

    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:

    以被收養人為申請人,且在國內設有戶籍,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

    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
    上版日期:114-09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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