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114年起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時間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2-17 11:09

    一、 例假日(每星期六下午、星期日全日)、國定假日之元旦(1月1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當日受理預約結         婚登記,且僅受理一方、雙方設籍本市或結婚登記時同時遷入本市者。

    二、其餘國定假日(農曆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節、端午節及中秋節)及其連續假期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           服務。

    三、另母親節(五月第2個星期日)、父親節(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)當日不提供預約結婚登記。

    yes民眾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。

    上版日期:113-12-17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